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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对我区专项资金开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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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8-05-22 21:11:44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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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驻咸宁办事处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组织检查组于5月15日对我区2008年雪灾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检查了点军街办塘上村、桥边镇李家湾村等单位,检查重点是2008年2月中央、省、市和区财政安排的退耕还林、良种补贴、综合直补各项雪灾资金,检查内容主要是专项资金是否按时间、按标准、按规定发放到农民手中,有无挪用、挤占、滞留专项资金现象,有无违反财务制度乱开支情况等。
检查情况表明,我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状况较好,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相关财经纪律规定,做到了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组在检查中,要求我们财政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依据“三法一例”(《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会计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及时有效”使用。我局按照检查组的要求,正在修订和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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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rightjun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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