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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六个关系 树政法干警新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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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8-08-21 15:49: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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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级政法部门正在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基层政法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政法干警要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在点滴小事、日积月累中树立政法干警良好的形象。
一是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树立政法干警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的形象。政法干警要把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展示政法部门形象的机遇,遇到如防汛抗灾、项目建设、社会稳定等重大中心工作时,应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
二是正确处理工作创新和夯实基础的关系,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形象。要吃透上情、把握下情,找准创新工作的着力点,明晰创新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确保创新的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确保创新的经验令人信服、得到推广。
三是正确处理规范和效能的关系,树立缜密严谨、雷厉风行的形象。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和基层干群反映的困难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解决问题。
四是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树立乐于奉献、甘当人梯的形象。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在发展中抓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稳定观,稳定压倒一切,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扎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五是正确处理事业和家庭的关系,树立热爱生活、富有责任的形象。
六是正确处理工作和休闲的关系,树立充满活力、情趣健康的形象。(点军区政法委 杨茂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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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rightjun 作者:杨茂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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