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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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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8-04-14 09:06:44 来源: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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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军区卫生局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
为了不断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点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共21名。具体岗位是:内科医生1名、外科医生4名、妇产科医生3名、中医科医生2名、影像科医生3名、麻醉科医生1名、护理5名、药剂科1名、检验科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后出生)且身体健康。
(三)医疗、护理岗位须具备执业医(护)资格证书;药剂岗位须具备药士(师)证书;检验岗位须具备检验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影像岗位须具有执(助)医资格且执业注册为医学影像专业;麻醉岗位须具有执(助)医资格且有进修培训合格证明。
四、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08年4月11日起,通过三峡点军网、宜昌人事信息网、三峡日报、三峡商报、三峡晚报、楚天都市报分别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4月22日。
2、报名地点:点军区卫生局(点军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区江南大道 166号)。
3、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鄂价费字[2001]91号)。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5、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对专业技术性强且人才急缺的特殊岗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适当放开比例限制。
6、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颁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卫生法律知识和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部分(分临床、中医、护理、药剂、检验)。本次公开招考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笔试时间为2008年4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上说明。
2、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1:3确定面试人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特殊岗位均参加面试,但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得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面试内容由命题演讲和评委提问二部分组成。设面试考官7-9人。
面试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
(四)考核与体检
1、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布,按招聘岗位1:1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08年5月4日至5月7日。如果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依次递补。
考核的重点是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并形成考核材料。
2、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考核情况,按招考岗位1:1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果在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全区卫生系统统一调配,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由点军区各卫生院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凭《聘用合同书》办理有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原则上需在本区卫生系统工作五年以上。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一)成立点军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陈宏彦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白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伍安军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黄 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周国银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余 恒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李瑾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明才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平 区计生卫生局局长
赵春民 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平同志兼任,吴执军同志为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络员。联系电话6671745、6080137。监督电话6671215。
(二)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自觉遵守《保密法》的规定,严格保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委、区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六、本实施方案由点军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点军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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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军区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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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rightjun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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