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宜昌市申报2018年度表彰活动项目的复函》(鄂评组函〔2018〕6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办、区政府办组织开展了“点军区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经单位推荐、部门初评、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产生了“点军区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见附件)。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2月2日起至2月13日止。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政府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奇鑫,联系电话:0717-6699615,电子信箱:272645975@qq.com,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61号),邮政编码:443004。
附件:点军区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docx
中共点军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