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点军区志(1987~2004)》
人物资料和图照资料的启事
为又好又快地编纂《点军区志(1987~2004)》,点军区地方志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征集人物资料和图照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物资料征集
征集范围是在世或过世点军籍人物(含点军籍旅外人士)和在点军工作过的外籍人士,人物卒年或人物事迹发生的时间限定在2004年之前。具体包括:点军籍党政军群界正处级以上领导人,科教文卫界正高职称以上专家学者,省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受省委、省政府委办厅局以上部门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国有、民营企业及工商界优秀人才,社会各界名流和港澳台知名人士,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臭名昭著的人物等。
人物的写作要素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生卒年月、政治面貌、学历、职务(职称)、主要事迹、获得的荣誉称号及时间等资料,过世的人物还应提供人物的生平及社会评价等资料。
由于人物涉及面大,收集渠道有限等故,上述收集范围难免挂一漏万,请符合条件的人士以及社会各界知情人士或亲朋好友支持《点军区志(1987~2004)》的编纂工作,为我们提供宝贵资料。
二、图照资料征集
以1987年~2004年之间的图照为主,老照片不设上限。严格控制领导同志的活动照片和会议类的新闻照片,不收录广告图照。
(一)入志图照内容
1、党和国家领导人来点军参加重大活动、视察工作的照片。
2、省、部级领导来点军参加重大活动、视察工作的照片。
3、厅级正职领导来点军参加重大活动、视察工作的照片。
4、发生在区域内的大事、要事、新事的照片。
5、荣获全国性、全省性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全国、全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部级领导接见的照片及参加颁奖活动的照片。
6、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典礼、庆祝的照片。
7、有关区容、区貌历史变迁的照片。
8、全区重大灾情、重大事故的现场照片。
9、各行各业有典型意义和存史价值的工作照片。
(二)入志图照要求
照片的规格一般为5寸的彩色照片,老旧照片也可用黑白照片。要求主题明确、画面清晰、构图美观、层次分明。
被征集的图照需填写图照信息,包括图照的标题及内容等文字说明;拍摄时间或出处;拍摄者或提供人信息;提供单位。其中,事件类图照的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描述类图照要言明其主要特征,如景观方面的图照要说明地点、名称、时间等,文物方面的图照要说明年代、出土信息、价值地位等,建筑方面的图照要说明建筑年代、建筑者、特点和地位等,物品方面的图照要说明使用年代、用途等。
所提供的照片应无版权争议,一经录用,将向供稿者支付稿酬,照片作者享有署名权。请供稿者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同时附电子稿件。
三、截止时间
人物、图照征集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点军区地方志办公室(区政府二楼202室)金玉柏,联系电话:0717——6080016,电子邮箱:jin19720607@126.com,QQ:451881430。
点军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